今天早上奉命到台北作一份簡報,十分鐘報告,QA 五分鐘,一共十五分鐘。
早上九點整搭車出發,十點十五分到達目的地。規定是十點半要報到。
然後呢,表定十一點十五分報告,「但是前面有 Delay, 所以會晚一點!」
後來總算在十一點四十五分輪到了。輪到我時間進行倒是蠻準時的。該慶幸嗎?
回程車上突發奇想,簡單的算了一下時間。早上九點整出發,下午一點十分回到原地。
總共花了 250 分鐘。
15 分鐘 / 250 分鐘 = 6%
真是驚險萬分!唸書的時候老師有教,對工程師而言,小於 3% 的數字可以當作可忽略的誤差,直接捨去。
好險這次的簡報算是不可忽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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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老師是好學生,老師教的都有記住。
有時候忘了比較幸福。